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培养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增强学生的自主选择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和《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转专业原则
第二条 突出以学生为本。学校把学生成长成才放在第一位,树立人人成才、多样化成才观念,尊重学生个性选择,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第三条 推进自主理性选择。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入研究学生需求和社会需求,探索建立开放有序的专业体系和自主选择专业的制度,为学生自主理性选择、实现良好专业发展创造条件。
第四条 实行适度调控。学校在教学资源和教育质量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尊重学生意愿,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专业选择要求。
第五条 坚持公正公平。学校公平公正地制定转专业条件及申请、考核、批准等程序,并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三章申请转专业条件
第六条在校学习期间除特殊规定不能转专业之外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七条 退役后复学和创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
2.招生时为定向招生的、“专升本”的、面向中职单独考试招生的;
3.转学入校的;
4.本人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不同的;
5.应予退学的。
第十条 学生最多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四章转专业程序
第十一条学生转专业程序
1.转专业工作须在第二学期完成,转专业学生第三学期到转专业的相应专业进行学习。
2.各学院在转专业前可组织一定形式的专业介绍,并根据教学资源情况,确定各专业的转专业指标、转专业标准;招生办审核后公布各专业的转专业指标、转专业标准。各专业按年级为单位每学期累计转入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相应年级学生数的10%以内。
3.学生根据公布的各专业的转专业指标、转专业标准登录转专业软件进行网上转专业志愿填报。转专业志愿设A、B等若干个平行志愿,转专业操作时在满足转专业标准的前提条件下,实行“平均学分绩点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为第一学期必修、限修课程。
4.专业学院登录转专业软件,导出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的详细数据,经审核由学院相关领导签字后以纸质送给招生办,招生办核查学生转专业申请并进行拟转专业操作。
5.拟转入学院登录转专业软件,导出拟转入数据,根据各专业的转专业指标、转专业标准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如特殊专业需要单独组织测试,则申请者持有效证件参加由各学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安排由拟转入学院负责,但须将安排情况和测试结果报招生办备案。经确定由学院相关领导签字后以纸质与电子文档分别报招生办。
6.招生办汇总、审核有关转专业的所有材料,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名单进行公示。
7.经公示无异议,招生办将拟转专业名单报学校审批,并公布审批结果。
8. 经审批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进入转入专业的相应年级学习;但因为小语种专业、艺术类专业与其它专业课程设置差异较大,此两类专业的学生转出或转入均须编入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重新学习(专业类专业内部相互转专业除外)。
第十二条 创业学生转专业程序
1.创业学生在不具第九条情形的条件下,可凭创业的相关证明提出申请转入与创业行业相关的专业;创业学生转专业在第三或五学期开学前三周进行。
2.创业学生申请转专业不受所在年级转专业名额限制。但第五学期如果跨学院转专业,须编入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3.创业学生申请转专业须填写《浙江万里学院本科学生特殊原因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同意,由招生办报学校审批。
第十三条 退役学生转专业程序
1.退役学生在复学时,在不具备第九条情形的条件下,可凭退役证明申请转专业。
2.退役学生申请转专业不受所在年级转专业名额限制。但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如果转专业,须编入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3.退役学生申请转专业须填写《浙江万里学院本科学生特殊原因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同意,由招生办报学校审批。
第十四条 专业学习困难学生转专业程序
1.专业学习困难学生是指因不合格学分达到学籍管理规定须留级或其他专业学习确有困难者,且不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情形;专业学习困难学生转专业在第三或五学期开学前三周进行。
2.各专业可接纳人数为原年级转专业时剩余的空缺名额。且须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3.专业学习困难学生申请转专业须填写《浙江万里学院本科学生特殊原因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同意,由招生办报学校审批。
第五章转专业后的学业要求
第十五条 转专业后的课程衔接按《浙江万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已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期终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违纪、旷考和考试不及格等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转专业后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相应年级标准缴纳。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2017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万里学院本科学生特殊原因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浙江万里学院本科学生特殊原因转专业申请表
学号 | 专业 | ||
姓名 | 班级 |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申请 理由 | 因为, 希望申请到专业学习。 申请人: 年月日 | ||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 签章(字): 年月日 | ||
转出学院意见 | 签章(字): 年月日 | ||
转入学院 意见 | 签章(字): 年月日 | ||
招生办 意见 | 签章(字): 年月日 | ||
学校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月日 |
注:特殊原因是指创业、退役、专业学习有困难等情况确需转专业